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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提醒:驾驶轻便摩托车也要证照齐全
新闻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3-19 9:07:49  
  今年以来,武汉已有629人因为无证驾驶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被交管部门行政拘留,占被拘留违法驾驶员的92%。3月18日,市交管局特别提醒市民,那些外观酷似电动自行车的轻便摩托车,需要证照齐全才能上路。   交管局副局长许锦华介绍:2002年,武汉市“禁摩”,不再给新增的摩托车发放牌照,轻便摩托车也在“禁摩”之列。由于外观和电动自行车相似,加上一些车商鼓吹“50ml排量以下的助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不需要证照”,近来,大量无牌无证轻便摩托车出现在武汉街头,引起交管部门关注。   3月18日,记者在万国摩托车城看到,许多车商仍在这样推销。   下午,记者将车商提供的资料送到交管局法制处,程殿华处长明确界定:宣传单上的各种助力车都是轻便摩托车,绝对不允许无牌无证就上路。    交管部门指出,按照技术规范的规定,市场上那些燃油驱动的或者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的车辆都属于机动车。如果驾驶人无证驾驶,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200元至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吴昌华 张建勇 陈文春)
关键词:摩托车驾驶证 打印】【关闭】【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