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后,不少市民还继续上路行驶。从4月24日起至12月31日,福建泉州市交警支队将强化二轮摩托车专项整治,报废摩托车上路将逐渐被基本消除。
目前,泉州市摩托车拥有量约70万辆,市区有摩托车9万多辆。从2000年开始,市区停止给摩托车上牌后,市区牌号的摩托车呈逐年递减趋势,但主动申请报废以及被交警部门扣押的摩托车不足1/5。对此,交警将重点整治无牌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发生率力争控制在:在城市道路上,市区(鲤城、丰泽)在3%以下;县(市、泉港、洛江、泉州开发区)城区在8%以下;乡镇所在地在10%以下。在城市道路、等级公路上,驾驶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报废机动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说,将对市区逾报废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二轮摩托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定期将未检验或逾报废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收集整理,书面告知车主办理相关手续,并通报给基层交警中队加强路面监管,一旦发现就强制报废。该人士还说,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除强制报废该摩托车之外,还要罚驾驶员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王金植)